业主递交香港物业税报税表到税务局报税后,税务局会作出审核,并在一定的期限内向纳税人发出评税通知书,通知业主该课税年度须缴交的税款和缴税期限。
如果你在收到该评税通知后觉得应评税净值和应缴税款均不正确,你可以向税务局提出反对,但必须要注意:
1、你必须于评税通知书发出日期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向税务局提出反对,并清楚叙明反对该评税的理由。
2、如果你想选择以个个入息课税方法计税并符合申请资格,则你应翻查你的报税表以确保你已提出有效的个个入息课税申请。
3、如果已到缴款日期,而你提出的反对仍在处理当中,则你应按照评税单指示缴交全部或部分税款。
一般情况下,在税务局作出评税后,除非在适当期限内提出有效的反对,否则根据(税务条例)的规定,这项评税就是最终决定;而有关的评税亦只有在特定的情况下才会重新审议,所以时间是非常关键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