款项转划:
1、公对公转款:香港注册公司离岸账户的资金可转到国内公司或境外公司的账户;
2、公对私转款:香港公司离岸账户的资金可自由转到账户开在境外的私人账户,也可转到账户开在境内的私人账户(此私人账户为:以公司股东或董事个人身份在深圳发展银行开设的账户);但如需转到境内其他银行的私人账户,香港公司离岸账户银行可帮其转划款项,但关键在于私人账户的开户银行是否会帮其接收这笔款,因为境内私人账户接收外汇是会受国家外汇管制的,所以有的银行不一定会帮其接收。
关于离岸网上银行功能注册数据审核要求:
对董事会决议中的要求:应加盖推介行国际部业务章,双人对董事签字进行台签。(要求至少一人为离岸业务专管员)
对网银申请表的要求:预选网银用户名应要求客户填写两个以上的用户名称(预防用户名已被注册),认真填写须挂户的账号,银行预留印鉴栏应按印鉴卡上的样式填写。
有效董事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应加盖“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章。应有双人签字签字。
对商业登记证或与商业登记证相关的文件的复印件应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章,并加盖“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章。并有双人签字。
离岸部开好的网银数据及时寄回给分支行,其中客户签字联在客户领取证书信封时应要求客户签字,并及时寄回离岸部。
各分支行应严格按上述要求提供网银开户数据。